减振复合板
(BZJ 9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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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减振复合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0.60mm~3.00mm的减振复合板(以下简称减振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6406-1996 声学 声学材料阻尼性能的弯曲共振测试方法
Q/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BQB 402 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Q/BQB 403 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Q/BQB 408 冲压用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420 连续热镀锌/锌铁合金钢板及钢带
Q/BQB 430 连续电镀锌/锌镍合金钢板及钢带

3 术语和定义
3.1 减振板
在金属板材(以下简称基板)间添加阻尼粘结剂复合而成,并以矩形平板状供货的产品。

4分类和代号
4.1减振板代号
BVDS-1,其中BVDS为宝钢减振板的英文首字母缩写(Baosteel Vibration Damping Sheet),1为热固性阻尼粘结剂代号。
4.2 减振板按基板厚度区分见表1。
表1
类别 代号
等厚板 ET
差厚板 DT

4.3 减振板按表面质量区分见表2。
表2
级别 代号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O4)

5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应该提供如下信息:
a)产品名称
b)本产品标准号
c)减振板代号
d)基板牌号
e)产品规格
f)表面质量
g)包装方式
h)用途
i)其它要求
5.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表面质量级别、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FB级表面质量、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6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尺寸
6.1.1 减振板的公称尺寸范围见表3。
表3 mm
公称厚度 公称宽度 公称长度
0.60~3.00 800~1250 1000~2500

6.1.2 减振板公称厚度
6.1.2.1 减振板的公称厚度是指通过阻尼粘结剂复合在一起的基板公称厚度之和,不包括阻尼膜的厚度。阻尼膜厚度一般为0.03mm~0.08mm。
6.1.2.2 减振板的推荐公称厚度列于表4。
表4 mm
类别 推荐公称厚度
等厚板 0.60 0.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40 3.00
差厚板
(基板公称厚度/基板公称厚度)
1.50 1.70 1.90 2.10
(0.70/0.80) (0.80/0.90) (0.90/1.00) (1.00/1.10)

6.1.3 减振板的公称宽度为表3所列范围内按10mm进级的任何尺寸。
6.1.4 减振板的公称长度为表3所列范围内按50mm进级的任何尺寸。
6.2 尺寸允许偏差
6.2.1 厚度允许偏差
减振板的厚度(含阻尼膜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mm
公称厚度 下列公称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
≤1000 >1000~1250
0.60~1.00 ±0.10 ±0.12
>1.00~1.20 ±0.12 ±0.14
>1.20~1.60 ±0.14 ±0.16
>1.60~2.00 ±0.16 ±0.18
>2.00~2.50 ±0.18 ±0.20
>2.50~3.00 ±0.20 ±0.22

6.2.2 宽度错边量
宽度错边量为减振板基板间宽度方向最大错位距离。减振板的宽度错边量应不大于2mm。
6.2.3 长度允许偏差
减振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mm
公称长度 长度允许偏差
≤2000 0~+3
>2000~2500 0~+0.0015×公称长度

6.3 重量
减振板通常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理论计重时,减振板的理论重量为基板理论重量之和,阻尼膜的重量不计,基板的理论重量计算方法见相应基板标准的规定。
6.4 如用户对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有其它特殊要求,可在订货时协商。

7技术要求
7.1 基板
基板的技术要求(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镀层重量等)应符合Q/BQB 402、Q/BQB 403、Q/BQB 408、Q/BQB 420、Q/BQB 430的相应规定。用户如需其它基板,可在订货时协商。
7.2 工艺性能
7.2.1 热固性减振板剥离强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公称厚度mm T-剥离强度(N/cm)
0.60~1.00 ≥20
>1.00~1.40 ≥25
>1.40~2.00 ≥30
>2.00~3.00 ≥35

7.2.2 热固性减振板剪切强度应不小于7MPa,如供方能够保证,可不进行该试验。
7.2.3 阻尼系数峰值(η)应不小于0.20,如供方能够保证,可不进行该试验。
7.3 减振板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清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内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不涂油供货。
7.4 表面质量
7.4.1减振板头、尾部不允许开口。
7.4.2减振板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如表8所述。
表8
级别 代号 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除上表面不得有粘结剂外,其它要求应符合所用基板FB级别表面质量要求。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O4) 除上、下表面不得有粘结剂外,其它要求应符合所用基板FC级别表面质量要求。

8 检验和试验
8.1 减振板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减振板的尺寸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8.3 厚度测量点为距边部不小于25mm的任意点。
8.4 每批减振板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剥离强度 头、尾各1组,每组为5个 附录A 附录A
2 剪切强度 头、尾各1组,每组为5个 附录B 附录B
3 阻尼系数峰值(η) GB/T 16406 GB/T 16406 GB/T 16406

8.5 减振板应按批检验,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20吨的同减振板代号、同基板牌号、同基板厚度和同一工艺方法生产的减振板组成。
8.6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格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9.1 减振板的包装应符合Q/BQB 400中冷轧、镀锌及彩涂钢板包装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9.2 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400的规定。

10 数值修约方法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1 减振板的使用特性见附录C。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T-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A.1 取样
A.1.1 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一张减振板作为抽样板;
A.1.2 切除抽样板头、尾部分,切除部分应不小于150 mm;
A.1.3 再在两端剪取宽度为150 mm的样板;
A.1.4 切除样板的两侧,切除部分应不小于50 mm;
A.1.5 将余下部份4等分,制取长度×宽度=150×25 mm的样坯;
A.1.6 取样示意图见图A.1。

图A.1 取样示意图
A.2 试样制备
A.2.1 把样坯夹在台虎钳上,夹紧、锁定并保持垂直,台钳面以上保留50 mm;
A.2.2 从粘接面中部劈开,并且敲平,劈开部分与保留部分垂直;
A.2.3 目测试样为T型,方可用于测试。
A.3 试样尺寸
试样宽度W:25 mm 试样长度L:100 mm
A.4 减振板的T-剥离强度采用材料拉伸试验机进行测试,试验时拉伸速度为100mm/min。
A.5 试验结果
剥离强度=F/W (N/cm)

以剥离强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试验结果。
A.6 示意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剪切强度测试方法
B.1 取样
B.1.1 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一张减振板作为抽样板;
B.1.2 切除抽样板头、尾部分,切除部分应不小于150 mm;
B.1.3 再在两端剪取宽度为150 mm的样板;
B.1.4 切除样板的两侧,切除部分应不小于50 mm;
B.1.5 将余下部份4等分,制取长度×宽度=150×25 mm的样坯;
B.1.6 取样示意图见图B.1。

图B.1 取样示意图
B.2 试样制备
B.2.1 试样制备时,用线切割机割断样坯单层钢板;
B.2.2 加工时,应保持试样平直,不能弯曲。
B.3 试样尺寸
试样宽度W:25 mm 剪切面长度L:12.5 mm
B.4 减振板剪切强度采用材料拉伸试验机进行测试,试验时拉伸速度为5 mm/min。
B.5 试验结果
剪切强度:τ=F/ (WL) MPa
以剪切强度的算术平B.6 示意图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减振板的使用特性
热固性减振板的使用特性见表C.1的规定。
表C.1
使用特性 指标
成型性(V型轴变、90°弯曲、辊弯成型、冲孔、扩孔等) 合格
焊接性(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电阻焊等) 合格
耐热性 230℃,20min
最佳使用温度 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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