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焦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烟煤经高温干馏所制得的高炉冶炼用冶金焦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01 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
GB/T 2286 焦炭全硫的测定方法
ISO 2309-1980 焦炭取样
JIS K 2151-2004 焦炭的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冶金焦炭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冶金焦炭技术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 (%) |
一 级 |
二 级 |
灰分Ad |
≤12.00 |
≤12.50 |
硫分St,d |
≤0.60 |
≤0.70 |
挥发分Vd |
≤1.3 |
水分Mt |
≤5.0 |
机械强度DI |
≥85.0 |
粒度
<25mm
>75mm |
≤10
≤12 |
 |
4 检验与试验
4.1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ISO 2309进行。
4.2 每批冶金焦炭的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按表2的规定。
表2 冶金焦炭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1 |
灰分 |
GB/T 2001 |
2 |
硫分 |
GB/T 2286 |
3 |
挥发分 |
GB/T 2001试验结果按干基挥发分计算。 |
4 |
水分 |
GB/T 2001 |
 |
表2 冶金焦炭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续)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5 |
机械强度 |
JIS K 2151 |
6 |
粒度 |
JIS K 2151 |
 |
5 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5.1 产品用汽车或船散装方式运输。
5.2 每批产品交货时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商标、供方名称、地址、订货单位、合同号、净重、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Q/BQB 001-2003《冶金焦炭》。
本标准与Q/BQB 001-2003相比,主要变化有:
——增加灰分和硫分二级指标,由此将产品分为两个等级。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联平。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1998年第二次修订,2003年第三次修改。 |